八字排盘  六爻排盘  姓名排盘  玄空排盘  八宅排盘  首页首页  注册注册  登录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向下 
作者留言
蒋开文
管理员
管理员
蒋开文


帖子数 : 2530
积分 : 5925
威望 : 6
注册日期 : 11-07-26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Empty
帖子主题: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Empty周二 十二月 09, 2014 3:49 pm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据悉,中国社科院学者房宁说,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
其实这是类比失当!即使自动化程度再高的汽车,如果没有人驾驶的时候,跟废铁没有两样。一个停在仓库里静止不动的汽车,不存在“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只有驾驶员驾驶汽车的时候,才可以面临“人治”和“法治”的问题。

驾驶员驾驶汽车过程,就面临“人治”和“法治”的问题。

首先,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相应汽车的技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和资质。将此类比到政府用人上,相当于被考察对象具备了用人单位需要的能力道德素养和必备的学历,这是上岗最低要求,这是被考察对象必须具备的最低“法定”标准。再此类比到治国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行政法规无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不得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一个国家的法律、条例、政策、决定等都不得宪法与法律相抵触。无论是政府还是议会(中国叫人大)及其领导人,其所做的决定、决议,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符合了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是最基本的要求。这是“法治社会”对人才、官员和政府的起码要求。
其次,一个人不会驾驶技术,甚至没有驾照,也就是不具备基本的驾驶资质,他居然堂而皇之的驾车在路上,这就不符合“法治”的要求,如果这样的人仅仅因为有人庇护,就违章驾车而不受到处罚,这就是“人治”。将此类比到用人上,有人无论能力、学历都不符合要求,仅仅因为“上面有人”,就占据重要工作岗位,这就是用人上的“人治”,这些没有能力和资质而取得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往往尸位素餐,工作能力不行,但是搞团团火火,拉帮结派,腐化堕落倒是有一套,这就是用人过程中“人治”造成的严重不良后果。
*习*近*平提倡“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就有人跳出来用“专政”否定“法治”,用人治否定法治,他们这是想干什么?尤其令人不解的是,这些人居然很多是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他们热衷于贩卖文革“人治”私货,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不如大专生,形式逻辑水平和不如高中生,他们是怎么成为“理论权威”的?是谁考察和重用了他们?
返回页首 向下
https://jkw16.longluntan.com/
 
社科院的“学者”房宁对“人治”和“法治”的类比得当吗?
返回页首 
1页/共1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
中国预测研究 :: 『时政科教文艺』 :: 时政新闻评论-
转跳到: